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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处作业安全知识

发布时间: 2021-03-27 文章出自:杭州冠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分享到:


国家标准GB3608-93《高处作业分级》规定:‘“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 .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,都称为高处作业。”


高处坠落产生的原因

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很多,但主要的不外乎这样一些原因:

1.安全教育不到位。

同一个现场,同一个作业环境,从事施工时间短的人员,比从事作业施工时间长的人员易发生事故。新来的人员,对建筑几乎一无所知,对现场的危害不知道,盲目施工,如从电梯井,从其它预留洞口掉下来的人员,几乎都是新工人。这里很重要的一个原因,就是教育不到位,有的甚至是根本就没有进行教育。

2.安全防护不到位。

按照规定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就为高处作业,就应当进行安全防护。但在-些施工现场,基坑已经挖的早就超过2米了,防护栏杆还没有安装上,上下人的马道也没有搭设,工人上下全靠爬上爬下。主体结构都已经快到三层了,还一片密目安全网都没有挂。有的上人通道根本到不了作业层,工人全靠身体灵活攀援上下。相当多的预留洞口未防护,或者是防护了未固定。钢结构作业未设可靠的安全绳,安装层面板作业,脚手板铺设未做到满铺,下面未挂水平安全网等等。

3.安全投入不到位。

有的施工现场发生事故,原因很简单,投入不到位,甚至不投入,起码的安全防护用品都没有,发生安全事故那是必然的,倒是不发生事故是铿然的了。这里有市场竞争激烈,低价中标,舍不得投入,有的是凭侥幸,不投入,更多的项目经理是对自己的安全职责不履行,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应付的责任,得过且过。

4.安全检查不到位。 

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,检查与否全凭管理人员的自觉,想起来就查,想不起来就不查。建立了检查制度,但不按制度进行,如项目上应当一周检查-次,往往是半个月,甚至更长时间才检查一次。各级检查分不出层次,各级都只是检查项目,查出问题就事论事。检查往往仅仅只是注重现场当时出现的问题,忽略对安全资料的检查。突击检查,就会检查,有的项目多次被检查,有的项目甚至一次都未被检查过。

5.隐患整改不到位。

被检查的项目,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上的问题,不是认真研究整改,而是只做表面上的文章,回复写得很好,而相当多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,有的甚至是很大的隐患。检查单位很少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实地进行验证,客观. 上是管理跨度大,不易做到及时验证,主观上不认真也是重要的原因。

6.安全责任不到位。

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监督员。这两种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同时,项目的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上也都有各自的责任。有的项目,往往是责任制不明,更多的是虽然有责任制,但没有真正责任到人,有的连自己应付的安全责任也讲不清楚,更谈不上去履行了。

7.安全机构不到位。

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,高危行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,建筑业是国家认定的三个高危行业之一,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必须的。但有的企业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办,只是在工程管理部门里安排人分管,有的甚至只有一个人,仅仅能管管报表和处理一下面上的工作,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。

8.专项整治不到位。

高处坠落、物体打击、机械伤害、坍塌和触电这五大伤害,一直是建筑业专项整治的重点,年年搞,年年成效不大,这两年,建设部专门下发文件,把高处坠落和坍塌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,应该说是抓住了关键。但在一些单位,一些项目上没有收到成效,重要原因,就是没有真正抓专项治理工作,只是写在纸上,喊在嘴上,就是没有落实在行动上。

9.安全交底不到位。

安全交底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,针对性强的交底,可以使许多安全隐患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。但在实际施工中,相当一些项目,往往不重视安全技术交底,有的照抄照搬,有的是工人都干了好些日子了,才向工人进行交底,有的把交底只是向班组长交了,没有交到所有操作人员,有的甚至根本就不交底。

10.安全方案不到位。 

安全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、安全管理方案,各种安全专项方案。方案齐全,及时下达,认真施行,安全生产可以说是有了一半的把握。但在实际中,相当一些项目,不是方案不齐全,就是方案编制粗糙,不是没有计算,就是缺少审核,有的甚至是方案编制出来就束之高阁了。

高处作业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佩戴好防坠器、安全带、安全绳、安全帽等保护装备,一定不要存有侥幸心理,按照要求规范操作,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命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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